金陵晚報訊(通訊員 葉沁 記者 李靜)老李和老王是同一小區的鄰居,二手製冰機兩人雖不熟悉但見面總會打招呼,也算是相處得不錯,2013年9月,老王想為自己的客廳安裝空調,但由於安裝位置的問題,與老李產生了矛盾。
  老王安裝完空調幾天后,老李發現這個空調主機離自家窗口僅半米遠,老李認為這是自己家空調安裝的位置,何況老王家的空調使用起來必然產生噪音以及熱氣,影響了他的正唱窗通風,所以要求老王將空調拆除。但老王認為自己安裝空調是根據小區業主手冊的規定,也是按照開發商預留的位置進行安裝的,堅決不同意拆除空調,老李和老王為此發生了爭執,原本相處好好的鄰居也為此撕室內設計破了臉,老李將老王告上了法庭。
  法官在進行了現場勘查後認為,這起案件中的隔段是老李卧室南面自然延伸,符合物權法規定的建築物專有部分的特征—發商雖在此設計預留了管道,但並不合理,更違背了國家相關強制性規範的要求,最終,姑蘇區人民法院判令老王拆除安裝在老李窗下的空調。  (原標題:為裝空花店調 好鄰居鬧上法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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