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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(記者辛欣通訊員王宏力)賣出房子後,房主還墊付了一段時間的水電暖費用,約定由買家承擔,但對方遲遲不給錢。房主王某為此心生不滿,兩次到老房子前潑糞泄憤。10月7日,王某因侮辱他人人格被迎澤警方處以行政拘留。9月初,家住西羊市的老陳出門辦事,推開家門聞到一股惡臭,關門時一拉把手,竟沾了一手污物。鄰居家門前都乾乾凈凈,唯獨自己家被潑糞,老陳想到了與自己有過節的王某。老陳的房子是從王某手裡買的,二人因水電暖費用曾發生過口角。老陳報警後,廟前派出所民警調取小區監控錄像,發現此事確實系王某所為。王某在派出所接受詢問時說,房子交易後,由於多種原因,自己為老陳墊付了兩年的水電暖費,沒想到對方事後卻不承認了,為泄憤便想出了潑糞的歪招。為避免矛盾升級,民警對王某進行了批評教育,並請來廟前街辦人民調解委員會介入調解。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,老陳把水電暖費如數補還王某。9月底,王某多次催促老陳還錢未果,一氣之下再次潑糞,最終因侮辱他人人格被行政拘留5天。  (原標題:他人門前潑糞被處行政拘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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